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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雁文学 > 我靠吹牛发家致富 > 第四百一十四章欢乐星球
 
  第一本书就这么成功,李欢也是激动的不行,等娄军走了之后,一蹦三跳的跑去跟媳妇汇报。

  “洛洛,我成功了,大卖了。”

  李欢的书出版,魏洛洛还真的不知道,虽然知道李欢写书,但是李欢开始出版的事情她真的不知道。

  这会看李欢这激动的心情,也是替李欢高兴。

  之前李欢也是担心不用自己的名字宣传,这本书万一卖不动扑街了,可怎么办呢,所以就没有好意思跟魏洛洛说。

  但是现在既然卖的这么好,那还等什么,立马跟媳妇说说,分享一下喜悦的心情。

  “恭喜你老公,算是得偿所愿了,以后你也是一个作家了。有没有什么作家协会,你可以加入一个感受一下。”

  “那还是算了吧,我低调点,加入作家协会了,还不知道多少事情呢,听说也很混乱,我少找点事情吧,有着功夫我还是写我的作品好了。”

  “你还要写吗?”魏洛洛有些吃惊,写一本书算是爱好,能够实现了就行了吧,还写上头了。

  李欢点点头“当然了,本来这就是一个爱好,能够成功自然是鼓励了我的前行,失败了也无所谓。”

  “好吧,这一次要写什么题材的?”魏洛洛也有些好奇。

  “这一次写欢乐星球。”

  “欢乐星球?”听到李欢的这个书名,魏洛洛觉得这也太娄了吧。

  看到魏洛洛的表情,李欢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我不是计划了飞天,未来地球将会逐渐的资源枯竭,需要一个新的星球,而这个星球就是欢乐星球。”

  “我是按照我的思想,从地球资源枯竭,到新的星球的开发,然后这个星球上的事情,作为一个新的星球,这里将会成为宇宙智慧生物的一个交流点。”

  李欢跟魏洛洛说了书的大致思路,叫欢乐星球是因为咱是欢聚时代啊,肯定是要将欢带上的。

  不过李欢没有跟魏洛洛说,欢乐星球已经找到了,只不过现在还没有上去的条件。

  按照这个距离来看,如果是正常的火箭的速度,大概有三年多才能够到达这里。

  这个时间对于所有人都是不能够接受的,时间太长了,这就需要新的技术在这里面。

  将这三年的时间缩短到一个月甚至几天的时间。

  这个技术,短时间内达不到,哪怕有响应的资料也不行,因为现在地球上的工业水平达不到,飞天的东西,那是很精密的高科技,有一点瑕疵最后的结果就是死亡。

  这不是开玩笑,在飞机上你还可以跳伞,到了太空你出了飞船就是死,没有第二个可能性。

  不过这个时间还需要很多年,可能五年也可能是十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都无法实现。

  但是,李欢有信心,在自己的有生之年里,登上属于自己的星球。

  口碑是很重要的,至少李欢的朝花夕拾卖的很不错,口碑更不错。

  基本上买了书的都是好评,如此一来很快就登上了书籍销售板块的首页位置,网站也是要赚钱的,那个书卖的好自然是往前面挪动了。

  否则的话,前面的都让人没有购买欲望,展示他干啥呢。

  “张总,现在第一周销量突破一百万册,不过目前看来,下周的销量会降低许多,可能这本书的最终销量不会突破两百万本。当然,如果作者出来搞一个签售会什么的,应该会有一定的推动作用,现在大家对于作者是谁,都很好奇。”

  看着恭敬汇报的陈勇,张超男心里很好受。

  “签售会恐怕不可能了,那位的身份比较特殊,不过我还是会跟对方沟通一下的。”

  陈勇离开了张超男的办公室,回忆着刚才张超男的话,身份特殊。

  恐怕不是一般的人物啊,不是正面大佬,就是商业大佬,不管是哪一种有一点可以肯定,一定是最顶级的大佬。

  否则一般的大佬,那都是希望有点光环加持的,而不希望有其他的光环,就这一点就是说明这位大佬是顶级的。

  陈勇想到这里,心里后悔,当初怎么就不打听一下。

  不过那个时候谁能够想到,这是顶级大佬的作品,如果知道的话,他哪里敢有哪些心思,段海想死他绝对不会拦着。

  不过,现在还在考察期,一定不能犯错,要让张超男满意。

  不管以后以后如何,先度过眼前这关再说。

  李欢听到娄军的汇报,已经卖了一百万本了,算是非常不错了,但是想要提升销量,最好的办法就是李欢搞个签售会。

  一旦这么一弄,一千万本不敢说,五六百万本恐怕还是很轻松的。

  就欢聚时代旗下就超过五百万员工,不说人人都买,哪怕五分之一的人买,那都是上百万本了。

  听了娄军的提议,李欢笑着就否决了,“还是留点神秘感比较好。”

  说完,便开始写自己的第二本书,欢乐星球。

  写书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但是好在经过一本书的历练,李欢有了很好的基础,再写的时候更容易一些。

  而且欢乐星球的模样就装在自己脑海里面,所以并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言之有物。

  只不过,将这个星球里面加上人类和其他的智慧生物,这里就如同一个自贸港,大家都来这里交换产品。

  也有一些智慧生物在这里定居,有蜥蜴人,有狂风人,有亚人等等。

  反正是脑洞要足够大,如此多的智慧生物在这里生活,还是需要很强的能力,否则的话大家都在这里闹事,如何去限制。

  李欢写作的销量还是很高,基本上一天就是两万字,比哪些网络作家都厉害。

  关上电脑,伸了伸懒腰,最近写作还是有些累的,也不知道哪些网络作家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全年无休,每天都写东西。

  甚至有些高手,一天一两万字,一写就是一年的时间甚至几年的时间。

  李欢是什么身体素质,那不夸张的说已经站在了人类的最顶端,可是就算如此一天下来也是觉得浑身都不舒服。

  每天都需要练习几遍大罗金身,才能够驱散身体的不适应。

  想到这里,拿出手机给知名之辈打赏了一个黄金盟,知名之辈写的我靠吹牛发家致富,虽然有些稚嫩,但是绝对的是用心写了。

  “别太累了,你已经不需要更多的头衔来证明自己了。”

  魏洛洛从后面抱着李欢,感受到背后的温暖,李欢说到“放心吧,我有分寸,再说了我的身体素质都能累坏了,那些网络作家早都倒下了。”

  “你啊,都三十岁的人了,还不服输。”

  “那肯定啊,在我心目中我永远都是那个十八岁的少年。”

  “呸,不要脸,还十八岁的少年,是不是还想着当初的那个少年呢?”

  “怎么会?”

  “怎么会?你的书我可是看了,还说。”

  听到魏洛洛的话,李欢立马表示双手投降,这个时候明智的选择绝对不是辩解什么,而是要一个热烈的吻。

  然后……

  此处省略一万字和两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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