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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雁文学 > 爱已成殇:名门佳妻要离婚肇飞宇易初嫣 > 她姓苏
 
明世杰也不是白在国外待这么多年,除了装一肚子墨水,把心肠也顺带染成黑色的,自然清楚自己亲爹在想些什么坏点子。

几个老家伙不顾身份跑来凑热闹,摆明了就是要搅动风云,让四大家族的领导者都长个教训。

肇岳和林晚庭虽是和殷秩串通一气,却也不代表这两人一样需要大老远从嘉兴跑过来。

这三十岁出头,看上去温文尔雅的书香青年一肚子都是坏水,却偏偏长了一副随和俊朗的面孔,十九岁的时候就有看面相的老江湖说他有好气运,果然泡上了新加坡一个暴发户的宝贝闺女,水灵灵的一个女孩,才二十岁就跟着二十七岁的明世杰满世界跑了。

吴绍没有搞定殷三虎,对他而言也只是白费了一些口水,年关回过这一趟他若是不搞点大事,心里是不会舒坦了。

再说文东记那边,肇飞宇已经到了被车灯照得亮晃晃的楼下,到了这地方的都不是傻子,就算要住下自然也会往高层挑,这些地痞龙蛇就算闹翻了天,也捅不出大篓子。

肇飞宇只关心易初嫣的去向,多披了件小羊毛外套和易初嫣送的那条围巾就下了车,胖乎乎的易万合也不是没有人脉的白条,到了这里当然少不了人接应,几伙人碰在一起,难免认错,只好让李季元这个明白人去做协调。

“从逃生通道上去!”

肇飞宇大步流星,转眼就没了影,易万合是没打算跟上他了,都是当局者迷,如果他这个旁观者不做点什么,肇飞宇怕是要把自己困死在里边。

这时在文东记的楼层里,另外一出好戏正在上演,殷三虎并没有像肇飞宇设想的那样坐在轿车里边指点江山,而是带着人亲自出动了。

按他的说法,是要把偷吃他饭碗的犊子拧成麻花,但人是到了,却让焦苛溜走了。

焦苛喊来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在焦苛溜之大吉之后,他那个所谓的二哥也人间蒸发了,留下洋洋洒洒七十多号弟兄,光是在楼里边被堵住的就有二三十人,一个个都被殷三虎好好教训了一趟,交给了保安,说是这些人扰乱治安。

群龙无首,预想中的群架没有打起来,当地的相关部门自然也好做的多,即不得罪人,还有的交差,焦苛带着人来酒店闹事,被见义勇为的殷三虎伏击了--这话也就易书彩会信,但一封文案呈递上去,自然会不了了之。

事情却没有那么容易就结束,焦苛还没个下落,肇飞宇正两步并成一步地上楼去,体魄健壮健步如飞,主诊他哮喘的那个老医师要是知道他能这么灵活,半夜都得笑醒。

“初嫣!”

声音回荡在整个楼梯间里,一团黑影从拐角就横了出来,是山猫,手上有血腥气。

肇飞宇脸色一变:

“死人了?”

山猫急着摆手摇头:

“姓焦的流了点鼻血,这人皮糙肉厚,挺耐打的,但免不了留一些后遗症了。”

肇飞宇可不想知道焦苛是死是活,既然被山猫截住了,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初嫣人呢?”

山猫一个立正,说:

“报告肇总,太太拿到合同后就离开了,三个保镖跟着她,我负责善后。”

易初嫣爬楼梯加上教训焦苛,早就累坏了,自然是到酒店里边坐电梯下楼去了,一前一后,刚好绕开了肇飞宇,也不知道是碰巧,还是有意为之。

肇飞宇不是会对身边人多疑的脾性,所以知道易初嫣有人保护离开,也就松了一口气,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瑟瑟发抖的焦苛,开始打电话询问那三个保镖的下落,易初嫣可以走得隐蔽,但殷三虎肯定知道自己家保镖的下落。

殷三虎一战告捷,带着人走出了文东记的大门,门口停了一排的黑车,时间久了怕是要把某些多管闲事的人招来,这里已经成了不宜久留之地。

肇飞宇披着山猫那件宽大的风衣潇洒地从冷风里走来,把烟在垃圾桶按灭丢掉,走到殷三虎跟前。

殷三虎鼻头皱了皱,发话道:

“虽说有些冲动,好歹结果也不错,焦苛混不下去了,明苑还不敢插手。”

肇飞宇定定地看着他:

“我要的可不是这个答案。”

殷三虎转身又点了根烟,说:

“她先回去了,风大,你最好也别逗留。

今晚来的人有点多。”

肇飞宇走到他侧边,沉着声说:

“殷爷,我不是你们这个圈子里的人,你还是别让初嫣掺合进来比较好。”

夜色深了,殷三虎跑上跑下,看上去有些倦了。

车子很快都撤走了,留下来的这些无主之物,自然都是焦苛那伙人的,交警有的忙活了。

殷三虎把肇飞宇塞进自己的北京吉普里,把烟都吐掉,自己也坐了进去,吩咐司机打道回府,跟肇飞宇说:

“易万合倒是圆滑,什么事情都安排好了,你老婆有他看着,少不了一根头发。”

赫玄机赶了巧,做上了这趟车的御前司机,这要是在古代,殷三虎怎么说也是个地方霸主,虽说不是无恶不作的主儿,但能给他抬辇也是沾光的事情了。

这小兔崽子别的不会,专攻油嘴滑舌殷勤之道,和着稀泥给肇飞宇将易初嫣这几天的事情,用那三寸不烂之舌,好歹是把肇飞宇躁动不安的小心脏给说服了下来。

这边年轻一辈收了神通,却到了肇岳气吞山河的时候了。

这老不正经一到上海就把某个市级领导人二十来岁的宝贝闺女约出来喝茶,捎带着把人家七十多岁的老母亲也惊动了,老肇当年也是个风流种子,这位老太太给他写过几封字迹娟秀的情书,粉红色的纸现在还保存在某个角落里,一个七十七一个八十四,老爷子老太太见了面就笑吟吟地谈起陈年旧事,读商学的小闺女向肇岳请教过论文的事情,见了人还得亲切地叫一声“老师”。

肇岳这么大费周章不是没有理由的,他宝贝孙子在这地方被人欺负了,整个擎宇到魔都都被人骑脑袋上打压,他好歹也算半个恶霸,金盆洗手几十年不干,霍地凭空出世,总得找几个老东西镇镇场。

这样的老家伙寻常时候是不出山的,一旦露了面,就要把一些躲了好久的人都牵扯出来,一个是殷秩,另一个,许多年轻人连名字都叫不出来,是个怪医,手上握着几条人命--都是他救回来的,里面包括他自己。

林晚庭乐呵呵地看着国企董事长的夫人,心算了一会儿,说:

“丽颐,咱们三十四年没见面了,上次我来这里,帮你把你老公的那条腿治好了。

这些年没再发作了吧?”

三十四年前,他大概是四十岁出头的年纪,就一个男人而言,并不算老,却也不是非常有精力的时候了,冒着妻子的压力,跑来跟这个老同学见了面,把她的男人治好了,当时的上海少说也有几十个富人得了这顽疾治不好,落了个终生残疾,只有她男人被治好了,最后顺利挤上了国企的董事长位置。

一桌四个人,不算小姑娘加起来都有两百岁了,这年纪还冒着寒风出来幽会,小姑娘看着都稀奇,自家奶奶一点都不忌讳当年的事情,跟她说这位是她憧憬的对象,一把年纪了,也没什么可以害臊,肇岳笑眼给她倒茶,吩咐店主把热水加多一杯。

“殷二傻一会儿就来了,你别说我还管他叫二傻,不然他那两个小傻跑过来,老头子可吃不消。”

肇岳偷偷说着殷秩的坏话,服务生刚把热水壶提来的时候,一个风尘仆仆的老者就推着玻璃门进来了。

裹着粉红色的围巾,一头银白色的大背头就算被大风吹过也是纹丝不乱,老头子目光矍铄,笑容邪恶,鼻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磕过,有些歪了,却也不影响他那张刀削出来般深刻的脸庞。

年轻时候肯定也是个祸害--那姑娘这样想。

殷秩把手提包放到椅子上,开始摘围巾,眼睛却盯着潘丽颐老太太看,坐下的时候笑眯眯地说:

“肇岳定是骂我了,不然就是骂我家那条藏獒,不然我不会在门口就开始打喷嚏。”

肇岳呸了一声,说:

“大冷天的,你不会感冒么?”

殷秩把外套都脱了,里边既然鼓鼓的,似乎还留着年轻时候一些肌肉,他嘿嘿一笑:

“你就是病倒了我都不会得病,零下三十多度的东北我都敢赤着膀子出去打黑瞎子,上海这点凉风还不如我老家的扇子。”

老太太看不下两人这般拌嘴,说了一声:

“老不正经,也不看我家小妹还在,说点正经话给她学学不行?”

林晚庭仔细端详着女孩,片刻后哟了一声,说:

“跟你年轻时真像,也不知道让几个公子爷魂牵梦绕了。”

见老同学眉头蹙起,这才一本正经地开口:

“四大家族这些日子动作不小,尤其是明家那个老小子,鬼主意不少,就连我家那个小兔崽子,也忍不住自己的手,你们说,上海这块弹丸之地,难道就那么有诱惑力?”

在这些老辈人的目光之中,向来都是以一两个省的范围来讲的,上海虽然不大,却也是个风云际会的地方,不到半年时间,这里肯定会云聚不少青年英杰,他们几个老头子有生之年凑上了这趟热闹,倒也不算白过。

肇岳却不发话了,只是给几个人倒水。

殷秩的嘴向来都是停不住的,喝了水之后跟是满嘴跑火车:

“你知道这些年轻人向来喜欢什么吗?金钱和权势?不,他们在抢人!”

潘丽颐那孙女戴墨吟好奇心大的很,第一个经不住殷老头这样诱惑,开口问他:

“抢什么人?男人还是女人?是个很有才华的人吗?”

殷秩摇了摇手指,说:

“她只是本科大学毕业,现在已经是一个四岁大小孩的母亲了。”

肇岳淡淡地说:

“她姓易,是吧?”

殷秩又摇了摇头:

“不,她姓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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