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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雁文学 > 农家医女:捡个包子好种田沈暮暮宗瀚 > 第1章 叫花子员工
 
这是一座北方的小镇,名为团圆镇!

镇上只有两条街,店肆商贩稀疏的立着,生意也冷清。

暮色之下,灰土色彩在晚霞下留出异样的暗黄光彩,让四周的光线变得让人眼睛眩晕,有些看不清街上的情形。

一个看起来胖胖的身子却十分娇小的,衣着有些破烂的女子缩在馒头铺角落处偷偷的伸出一只脏兮兮的手来摸向一个大蒸笼,这个情形她以前总在电视剧中常看,没想到自己也有这一日。

她原名沈暮暮,现在的名字仍是沈暮暮,原因是她虽然是魂穿,但是却完全不知自己是谁。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别人穿过来后身边儿总有个人,或丫头或面首,或抛弃她之人或虐待她之人,总之可以让女主知道身边的一切事的人会相继出现。

而她这个身体倒好,刚穿过来就如同女鬼贞子一样自尸体堆里爬出来的,更准确一点是从已经被埋的尸体堆里爬出来,全身都是泥巴,身边就是密林与骇人的尸体堆,除了树就是鸟儿一个会讲话的都没有,更渗入的是胸前还插了一把刀!

那真是一把明晃晃的刀啊,当时正值清晨,她清楚的看到后被那把刀吓了个半死。

可是眼睁睁的,看着那把刀慢慢的离开自己的身体,直到掉落在地上。可当她扯开衣服却发现那里只有一道红色的红痕,根本不象是被刀插过的样子。不到一会儿,那里变成了一支鲜红的凤凰似的纹身,她惊呆了,如果身边有个小伙伴相信也一样会惊呆的。

而与此同时,她似乎明白了自己来这里的目地。

救人!

救一万人,然后就可以离开。

可是要怎么救人啊,她默默无语的望着天空翻了个白眼。穿越就穿越嘛还给她安排任务。安排任务也可以,却是这种连她都不知道怎么完成的任务。眼下,她连自己怎么活着都不知道。

还好,一万人后她似乎是可以离开这里的,想到此心情就好了起来。

只是过了些日子她就在心里报怨开了,为什么别的穿越女到了之后,总是需要洗洗干净等着英俊不凡,桀骜不驯,风流倜傥,温文儒雅,狂霸拽酷,土豪劣绅(这个哪里不对?)的男主来各种蹂躏及爱护着,然后为你各种虐女配,杀男配来取得你的好感,最终抱得美男归等情节。

可到了她这里,先做的竟然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这个磨练过程,而且一直没有男主为她而出现,这个穿越真的是倒霉透了。

如今的她是个无家可归的可怜女人。因为那身造型的关系导致才到城中就被打出来,这让她根本施展不了各位女主们的楚楚可怜气质,就算有高富帅经过,看了她只会做出一种动作,捂住胸口蹲地大吐特吐。

想用现代食谱混点儿钱花,结果被小伙计扔了两个客人剩下的包子打发她走了,嘴里是这样说的:“叫花子快走开,别站这儿挡住我们家的生意。”

“……”沈暮暮被那包子的香味无情秒杀,默默的走到一边吞了下去。本想吃完了有力气再去,结果却挨了一顿的扫帚乱哄,还对她喊:“这叫花子还真能吃,怪不得胖成这样。”

“……”沈暮暮默默流泪,她也不想穿到这样的身体中啊,再说也不是很胖,不就是一米五八左右的个头儿,一百三四十斤的肉嘛,这叫健康好不。

好吧,是有点健康过头儿了。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她来到这里已经一个多月了,偷了三次衣服想改头换面,结果两次失败一次被打。

好不容易找间大青楼想抓个姐儿教她点流行歌曲,结果还没见到人家小姐直接被丫头给赶出来了。

沈暮暮绝望了,还要救一万人,哈,都混成这样还救人,谁来救求她才是真的。

于是在那之后,我们的女主沈暮暮因为初次穿越什么也不懂,业务不太熟练,被迫成了盛火朝中叫花子员工中,最底等的那一种。工作时间常年无休,工作地点以前在镇江城,现在因为唐突了那里的花魁钟某某被各种高富帅追杀,只好降级到了这团圆小镇。

工作性质也随着地区的不同有所改变,因为小镇人均生活水平低,无闲饭闲钱,所以不得不由伸手讨变成了伸手偷,一天两个馒头,不多偷也不少拿。

馒头店主对她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她能避过他的婆娘拿两个就拿两个了。但今天偏生她倒霉,那馒头店主的婆娘中午竟没去午个睡什么的,一抬头就看到了正在工作的沈暮暮,她青筋直跳,脚一跺,高一米五的馒头笼子被她踩得一颤。

做为混了一个月行饭的沈暮暮马上觉得不好,转身就跑。

别看她这小身子又矮又胖,但是跑起来的速度是相当可观的,那馒头店主的婆娘哪里追得上,只好大叫一声:“抓小偷啊……”

这个团圆镇民风纯朴,这一嗓子就叫来了三四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追了上来。

沈暮暮回头一瞧,不由得在心里暗叫:这四个哪一个扑上来都足矣将她压成肉饼,要命的买卖她不能做,所以只有跑吧!

情急中也分不清方向,恨不得再借来两条腿跑。好不容易跑进了山里,当她再也跑不动时回头一瞧发现那四个小伙子也不追了,大呼小叫的向回走去。

总算捡回一条命,沈暮暮坐在一棵小树下拿起馒头就啃了一口。其实这馒头又硬又酸难吃的要死。若是放在现代她连吃都不会吃上一口,可是现在指着它活命呢,再硬也得吃。

一边吃一边使劲抹去掉下来的两滴金豆儿,嘴里自语道:“一定是跑的太快迷了眼睛了,我才不会哭呢!”

馒头才吃下去一半,就听着不远处有人讲话:“嘿嘿,这么个漂亮的娃儿卖去菊/花楼有点儿可惜了。”

“可惜个屁,那柳老板出手可是最阔绰的,这娃至少能值十两。”

声音越来越近,沈暮暮连忙几下就爬上了身边的一棵大树,别看她这小身子挺胖但身手还算利落的。

远远的见着两个长像十分猥琐的中年男子走过来,其中一个怀里抱着一个裹着小棉被儿的孩子,他抬着头四处看着。那孩子正如那两个男人所讲是个极漂亮的小孩儿,一对乌黑水雾似的眼睛,雪一样白的皮肤,红嘟嘟的小嘴儿,看起来大约只有三四岁左右,正是孩子最着人疼的年纪。

沈暮暮心脏的部位猛的一抽,这孩子的容貌真是太萌了,太像了,她左手使劲掐着自己的右手让疼痛来抵消自己心中的那个想法。

可是,当那个孩子与她目光相遇,她的泪竟无声无息的掉下来。

好吧,她承认他那有丝委屈的小眼神与欣宝贝非常的像,年纪也是同样都是三四岁左右。

两个月前,也就是自己穿来的一个月前欣宝贝死去,责任在她。哥哥嫂子只有那一个孩子,他们去外面买东西让她看着欣宝贝一会儿。

当时厨房中烧着水她去关火,回来的时候就看到欣宝贝竟然踩着椅子上了阳台,而窗子没有关……

在那一瞬间,她的腿吓的软了没有来得及拉住他,如果她当时出来的快一点儿,动作再灵敏一点那欣宝贝就不用死了。

虽然哥哥嫂子没有怪她,可是她却无法原谅自己。

即使是穿越了,可是她仍是无法原谅自己。

她吸了下鼻子在树上抱了抱胸,事情已经过去了,下面的这个小孩子不是欣宝贝,他只不过是个在另一个时空中被拐卖的小男孩儿而已。

不过,为啥他用那迷雾似的小眼神儿可怜兮兮的看着她,红红的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也没有讲。他只是看着她,眼睛变得有点微红,即使走过了树他仍在看她。

他的眼神让她有种深深的负罪感,她明明知道自己没有能力救他,就算救了他也养不了他的。

自己到现在都还是个叫花子,难道背着他四处讨饭吃?

沈暮暮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善良的人,但是脑中却莫名的脑补了一个正常性向的男人被迫奉献出自己的身体的情形,这就是那个小男孩的未来……

不知为何,她觉得自己突然间生出了一种名为良心的东西,甩也甩不掉。

这种东西一出,她的腿几乎都不是自己的了,直接爬下了树默默的跟在他们后面。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跟着人家做什么,直到其中的一个男人道:“我去解个手,大的。”听到这个她感觉到非常高兴,顺手就从一边的草丛中捡到一根比她胳膊还粗的棍子,轮了一下,呼的一下劲风十足,看来很结实。

那个男孩警觉性很强,竟然发现了她,他爬在那男人的肩膀上看着她,可是却没有暴露她的行踪。

沈暮暮觉得他很配合,向他点了点头并微微一笑,然后当胸握拳,本是想给他点鼓励。男孩却没懂,歪了下头,眼睛眨了几下,那意思象是在寻问她那是什么意思,他不知道要怎么配合啊?

这孩子好聪明,沈暮暮真是越来越喜欢他了。机会难得,即使冒些风险也要将那男人打晕抱走孩子。

正在这时有如天助的,那男人将男孩放在地上。自己走到一颗树下,边脱解裤子边道:“臭小子你可别给我想着跑,否则等我尿完了有你受的。”

沈暮暮纠结了,现在她是动手还是不动手呢?

动手,人家正在嘘嘘,是不是太不人道了。

不动手,机会就这样放弃了,是不是对……

眼光不经意的接触那个男孩儿,他坐在那里两只小手握在一起,大概因为沈暮暮没动,又紧张的将两只手捏得有些变色,看起来真的又配合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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